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影响教学、科研和学术水平的关键因素。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湘潭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环境与资源学院在现有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实行节能减排创新创业实验班改革,探索注重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保障教学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深化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指导思想,按照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多路径培养、集聚资源、目标导向、特色课程、压力机制、人文拓展等途径,构建注重内外(课内外、校内外、国内外)融合的节能减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目标
培养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基础扎实、综合实践能力强、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独立从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开发以及产品、工程设计的创新创业拔尖复合型人才。
培养方案
培养对象
(1)培养对象:一至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2)计划人数:30名;
(3)具体要求:有创业的意愿或创意性想法,拥有某方面知识、能力或资源的特长,具有节能减排领域创新创业或学科竞赛经历。
培养要求
学生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基础上,通过株洲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理论+专题+实践”的全方位培养模式,初步掌握创新创业基本知识、技能和流程,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提升创新创业素质与创新创业能力。通过导师指导,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或参与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创新创业设计与孵化,在创新创业实践中锻炼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
培养模式
学制两年,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的课堂学习及课外实践活动。所修课程及创新创业项目实践可参与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认证。开设创新基础课及专业方向导学课,可根据学生兴趣或拟研究方向推荐到相关企业实习(假期进行)。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凝练研究方向,编写开题报告,进行项目论证;完成设计、制作、装配、调试及运行;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撰写论文、专利申请及成果转化。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大赛、创业模拟,优先进驻孵化基地,优先获得创创业资金支持及与投资公司洽谈机会。
主干课程及实践内容
创新思维与方法;(2)创新创业团队沟通;(3)文献检索与科技写作;(4)3D打印技术;(5)大型精密仪器测试原理及方法;(6)企业实践;(7)项目研发。
授课方式
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学术研讨、模拟实训、5人小组指导等。
授课师资
顾 问:葛 飞
班 主 任:周琼芝
校内导师:戴友芝、张俊丰、黄 妍、田凯勋、陈洪波
邓志毅、李 峰、许 银、李程程、田 科
校外导师:向仁军(湖南省环境保护研究院 副院长/研究员)
罗岳平(湖南省环境检测总站 站长)
陈建平(湘潭中环污水有限责任公司 厂长)
陈 彪(湖南江冶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工程师)
谭 金(北京高能时代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相关竞赛与创新性实验项目
(1)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2) “三井化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节能减排”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5) 国家、省级和校级创新性实验课题项目
优惠政策
(1)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2)优先选拔参加我校国际、国内创新创业项目
(3)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实行重点帮扶
(4)结合创业项目,优先入驻需要创新创业训练中心
结业要求
完成规定学习和培训内容的前提下,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即可结业,并颁发《湘潭大学大学创新创业实验班结业证书》,同时可获得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2个创新创业学分。
(1)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大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成功申报校级以上创新性实验项目;
(3)成功申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及以上专利;
(4)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成功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5)项目输出工业样品或产品(由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组织认定)。
具体措施
1、科学规划培养路径
湘潭大学节能减排创新创业实验班依托长达3年的人才培养探索成功经验,融合湖南省环境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资源,注重学生志向及专长培养。
2、课程特色
采用慕课、翻转课堂、项目式教学等形式,同时通过课程报告、项目作品等方式评定课程成绩,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创新思维与意识的训练。
3、建立压力培养机制
实验班学生根据每学期的综合排名,班级排名后20%的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退出答辩”,决定是否退出实验班。综合排名采取“平均学分绩点+课外实践能力”(占80%)与“综合素质面试分”(占20%)结合的方法。课外实践能力评价包括科研论文、竞赛获奖、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等。
4、实施双导师制
实验班为每位学生配备双导师,根据所处阶段分为校内专业启蒙导师和校外创新创业导师。专业启蒙导师由学院优秀专任教师担任,从入学开始到第二学期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导师由校外导师担任,最迟第二学期起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
5、加强国际化培养
以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的“三创”(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核心,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国际合作范围与领域,拓展多种国际合作与交流。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环境与资源学院成立“节能减排创新创业实验班领导小组”,加强对实验班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长由分管教学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其主要任务是:制定改革工作计划,规划和建设实验班课程,推进改革项目的实施等。下设“节能减排创新创业实验班工作小组”,负责实验班的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2、政策保障
(1)学院在教改立项、教学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实验班指导老师予以优先考虑;
(2)实验班教学课程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
3、经费保障
实验班经费列入教学改革经费预算,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实验班日常运转费、课程建设费、师资培训、国际化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学生课外科研实践活动、教材编写等方面。2018年从学校申请专项经费用于实验班建设运行,环境与资源学院配套若干经费。
4、制度保障
制定实验班退出及补充遴选方案,实验班原则上实施动态管理。
导师职责及评价标准
为更好地推动与实施实验班培养方案,特制订本规则。
1、专业启蒙导师遴选及其职责
(1)由学院各科研团队推荐不少于团队人数40%的优秀教师担任;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初,由学院根据各科研团队专业启蒙导师的人数,统一按比例将学生分配到各团队,由团队具体分配专业启蒙导师,并经学院批准生效。每位教师指导同一届实验班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指导期限从入学第一学期到第四学期;
(3)具体职责为: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与计划,培养学生的研究兴趣;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并对学生特色选修慕课进行考核;关注学生学习进程,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并对学习过程中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研实践活动等。
2、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及其职责
(1)创新创业导师从学院校外导师库中选择优秀教师,实验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方向与创新创业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每位教师指导同一届实验班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创新创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以及科研实践训练,指导学生检索科技文献和撰写文献检索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指导学生开展作品或工程设计等。
附件1:湘潭大学节能减排创新创业实验班进(退)班申请表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