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班主任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生班级配备班主任,充分发挥其教书育人的作用,是培养人才的有效措施。为实现对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湘潭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学生,把本班级培养成为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热爱劳动、艰苦朴素、团结友爱的坚强集体;负责指导本班级各项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一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
(一)班级工作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班级学生的学习、纪律、卫生以及班级主题活动开展等日常工作,毕业班级的就业率纳入此项考核范畴。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常规工作的完成情况。班主任要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每月至少下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按时提交班主任有关工作材料;下宿舍检查卫生状况、晚就寝纪律、晨读和晚自习情况,经常下班了解班级工作和学生各方面情况,与学生交流思想、联络感情,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班级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班级活动开展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组织、指导本班参加学校、院内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 考核标准
(一)基本工作量(40分):每学年参加、组织本班级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不得少于8次,深入课堂、宿舍检查每月均不得少于1次,每学年与班级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谈心谈话,人均(每人)不得少于1次。(查阅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级工作手册)
(二)个人素质(10分):
1. 政治素质高,积极引导学生上进;
2. 品德修养好,身心健康,为人师表;
3. 大局意识强,能够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
4.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20分)
1. 工作积极主动,细致深入,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努力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 经常进行学业、就业、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加强学风建设以及科研学术方面的指导,毕业年级的班主任应做好就业指导方面相关的工作。
3. 经常与任课教师、家长沟通学生学习或生活情况;
4. 公开、公正、公平做好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及各项评优工作;
5. 加强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班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6.关心困难学生的生活、心理等有关问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正确对待各方面挫折;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助学金、困难补助评定等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7.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及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8.及时提交各项班级工作材料,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能力(10分)
1. 沟通能力强,善于听取学生意见;
2. 组织能力强,能处理好学生事务;
3. 洞察力强,能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
4. 解决问题能力强,遇到问题能及时妥善处理;
5. 创新能力强,工作有新思路、新经验,能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五)带班成效(20分)
1. 学风建设有成效,学生的学习兴趣比较高、学习氛围好,四六级通过率高,班级学生挂科少, 班级科研学术氛围好;
2. 班风建设成效好,考风优良,班级学生无违纪;
3. 班级团结上进,学生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各类竞赛并且获奖多。
第四条 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为班主任自我评定(占10%)、学生评议(占40%)、班级日常工作考评(占30%)以及院(系)考核(即第三条考评分,占20%)等四项比例分相加所获得的综合考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60-89)、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
(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班主任津贴、解聘班主任等处理。 (1)未达到考核基本工作量的;(2)所负责的班级学生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班主任没有及时处理并上报的;(3)班主任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在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
2、学院根据每学年考核结果,从优秀等级的班主任中推选出校级优秀班主任,报学校审定。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学院学工办,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