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葛 飞
副组长:刘国华、刘 云
成 员:张俊丰、黄 妍、许 银、汪形艳、王新丰、陈洪波、陈跃辉、田科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复试录取监督小组
组 长:刘国华
成 员:贺龙祥、章壮宇、乐小利、王文春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成。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专业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3、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
4、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5、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四、调剂
1、调剂的基本要求
(1)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包括(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3600)生物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本科所学专业亦为以上相关专业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在统考科目中,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反之不可调。
(6)各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7)遴选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初试成绩要求:英语≥45分,数学≥75分,总分≥290分;
B、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我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9)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glxt.xtu.edu.cn/ksxt/ 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120元/次)。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3、可申请调剂专业
类型 |
专业 |
计划招生总人数(含推免生) |
学术型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
36 |
专业型 |
(085700)资源与环境(全日制) |
39 |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复试前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下列材料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照片。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1),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缴纳复试费(120元/次),缴费方式如下: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六、复试安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做好设备、网络准备并熟悉系统操作。
1、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1日,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七、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程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
1、专业课程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以现场口头作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578废水处理工程、579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80环境化学(考生任选其一,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授权专利、出版专著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考生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笔试成绩)*1/3+ B2(综合面试成绩)*1/3+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
最后总成绩C = A *0.7+ B*0.3
5、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578废水处理工程,579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80环境化学中的两门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7、入学后,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八、体检
我校在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拟录取前三个月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九、录取
1、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复试成绩B不足60分的;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c.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d.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f.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导师分配
新生入学后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指导教师。
十一、奖助学金
1、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
根据《关于做好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复查结果结合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统一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6000元/年。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复试费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所在单位(学校)。
3、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试和初试成绩打印,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5、拟录取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学院联系方式:0731-582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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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