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与资源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0 15:50:26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湘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202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5、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俊丰

副组长:虞文、刘云

成员:博士生导师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博士生导师组成(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可能会略有变动,最终以现场成员为准),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复试分数线

2022年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英语成绩

专业成绩

50

60

为了发挥学院、学位点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对于初试英语成绩在学校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的考生,经导师及学位点同意,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审核后参加破格复试。

2022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计划3个。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2022527日上午830开始

2考生复试前需提供下列材料,交复试秘书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等。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4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为120/生。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项目为“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3、复试包括外语、专业综合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1)外语

考核为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

考生以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现代水处理理论》和《大气污染控制理论》,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50%

1)复试成绩B为外语、专业综合和面试成绩之和,外语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的占比分别为10%30%60%

复试成绩B=外语成绩*10%+专业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60%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 A*50%+ B*50%

 

2、录取要求

1)我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注意事项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20228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本人档案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2610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学制

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六年。

学制与学习年限从获得博士生身份起算。

七、监督和复议

1.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不得参与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

4.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学校监察专员办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15

校研招办0731-58292051

八、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体检项目:常规体检项目+肝肾功能+胸部照片)邮寄至我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联系方式:0731-58292106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det365APP。

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2519

普通考生复试名单公示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备注

105302111023299

张慷

49

74

76

199

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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