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湘煤校友”奖助学金系湘潭大学六十周年校庆之际,由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校友(以下简称湘煤校友)捐赠,为了激励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所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院在校本科学生。根据湘煤校友捐赠意向,奖助对象主要为采矿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在校在册本科学生。
为做好“湘煤校友”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成立环境与资源学院“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办公室,院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院团委、学工办组成。“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获选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颁发。
一、 奖助对象、奖助金额
“湘煤校友”奖助学金奖助学金颁发对象:三年级在校在册全日制本科生。
奖学金3000元/人,助学金2000元/人。
二、评选办法
本次“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审采取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办公室评审、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三天,自觉接收学校、捐赠方以及学生的监督,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湘煤校友”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
1、必须是取得湘潭大学学籍的我院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5、在校期间坚持课堂听课、到课率高,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国家的建设事业做贡献;
6、上年度各科成绩均无不及格现象;
7、同等条件下,参与院学生工作多的优先考虑。
(二)助学金申请
1、必须是取得湘潭大学学籍的我院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品行端正,生活简朴,无任何不良嗜好;
5、家庭经济状况原则上被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身体残疾、单亲、孤儿优先;
6、热心公益服务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7、勤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
8、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文体活动或比赛;
9、上年度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有3门(含3门)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参评。
(三)“湘煤校友”奖助学金不得重复申请
四、环境与资源学院“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办公室对本评选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2019年度“湘煤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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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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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额
|
助学金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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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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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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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安全工程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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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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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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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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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安全工程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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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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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矿工程1班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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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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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矿工程2班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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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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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环境工程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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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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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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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6环境工程1班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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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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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环保设备工程班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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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6环境科学班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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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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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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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