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7 09:02:37浏览次数:

环境与资源学院“湘煤校友奖助学金系湘潭大学六十周年校庆之际,由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校友(以下简称湘煤校友)捐赠,为了激励环境与资源学院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所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院在校本科学生。根据湘煤校友捐赠意向,奖助对象主要为采矿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在校在册本科学生。

 为做好“湘煤校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成立环境与资源学院“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办公室,院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院团委、学工办组成。“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获选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颁发。

一、 奖助对象、奖助金额

“湘煤校友奖助学金奖助学金颁发对象:三年级在校在册全日制本科生。

奖学金3000元/人,助学金2000/人。

二、评选办法

本次“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审采取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办公室评审、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三天,自觉接收学校、捐赠方以及学生的监督,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湘煤校友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

1、必须是取得湘潭大学学籍的我院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5、在校期间坚持课堂听课、到课率高,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国家的建设事业做贡献;

6、上年度各科成绩均无不及格现象;

7、同等条件下,参与院学生工作多的优先考虑。

(二)助学金申请

1、必须是取得湘潭大学学籍的我院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品行端正,生活简朴,无任何不良嗜好;

5、家庭经济状况原则上被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身体残疾、单亲、孤儿优先;

6、热心公益服务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7、勤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

8、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文体活动或比赛;

9、上年度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有3(3)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参评。

(三)“湘煤校友奖助学金不得重复申请

四、环境与资源学院“湘煤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办公室对本评选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2019年度“湘煤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班级

奖学金名额

助学金名额

备注

1

16安全工程1

2

4

 

2

16安全工程2

2

4

 

3

16采矿工程1

2

4

 

4

16采矿工程2

2

4

 

5

16环境工程1

1

2

 

6

16环境工程1

1

2

 

7

16环保设备工程班

1

2

 

8

16环境科学班

1

2

 

合计

12

24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9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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