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环境与资源学院教职工(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的请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31 16:53:17浏览次数:

校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法》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讨论研究,拟于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召开环境与资源学院教职工(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一届分工会委员会。

  当否,请批示!

中共det365APP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工会工作

学院新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