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请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30 15:58:54浏览次数:

校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法》和《湖南省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按照学校工会工作要求和学院行政工作安排,经院分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报请院党委同意,拟于2017年1月3日召开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讨论

通过《环境与资源学院2016年校内津贴分配办法》,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可否召开会议,请批示!

 

 

 

环境与资源学院分工会

2016年12月30日

工会工作

学院新闻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