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3浏览次数:

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及湖南省招考办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制订本工作安排。

二、组织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葛    

副组长:刘国华、张俊丰、黄妍

 员:戴友芝、刘 云、许 银、刘兴旺、陈洪波、汪形艳、

陈跃辉、王新丰、贺龙祥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 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小组

   长:刘国华

   员:王文春、章壮宇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成。


三、复试时间

 

具体安排

地点

4月8日上午8:00-10:00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学生证(应)或毕业证、学位证(往)(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往);4.政审表。

统计笔试科目

化工楼208会议室

4月8日上午10:30-12:00

学位点情况介绍

化工208会议室

4月8日下午14:00-16:00

专业笔试

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逸夫楼二阶(水)

逸夫楼三阶(环化、大气)

4月8日晚上

18:30-21:30

英语测试

分组名单8号公布

4月9日上午8:00-12:00

综合面试

分组名单8号公布

4月8日-11日

体检

校医院

备注:校医院周末不体检。

四、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单位证明。

4. 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审查》(点击下载)。 

5. 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

由于数据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程笔试、听力与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组成。

1. 专业课程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不指定教材。笔试科目:废水处理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环境化学考生任选其一)。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外语自我介绍、朗读指定材料、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自我介绍1分钟,朗读材料2分钟、口语对话2分钟。

3.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心理健康状态进行考察,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考生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5 =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笔试成绩)×1/3+ B2(综合面试成绩)×1/3+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 0.5

最后总成绩C = A + B

面试分组

综面

组  长

成  员

秘  书

地  点

第一组

戴友芝

邓志毅、汪形艳、肖利平、田凯勋、陈跃辉、沈  健

陈跃辉

二楼会议室

第二组

张俊丰

黄  妍、杨柳春、陈洪波、田  科、赵令葵

赵令葵

三楼会议室

第三组

葛  飞

刘  云、许  银、李  峰、游志敏、李程程、田  江

田江

环保楼211

第四组

冯  波

田学达、刘兴旺、张  鹏、卿太平、谢承煜、张孝强

卿太平

环保楼104

英语组

  

  

  

  

第一组

许  银

田  江(8日18:30-21:00)

田  江

环保楼211

第二组

汪形艳

张  鹏(8日18:30-21:00)

张  鹏

环保楼104

第三组

冯  波

卿太平(8日18:30-21:00)

卿太平

环保楼308

第四组

沈  健

赵令葵(8日18:30-21:00)

赵令葵

环保楼210

第五组

邓志毅

陈洪波(8日18:30-21:00)

陈洪波

环保楼218

注:1. 英语测试考生在三楼多媒体教室候场,综合面试后场在一楼大厅提前1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应考场外候场;

2.小组秘书负责面试过程记录,并负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像开始前,介绍各位评委老师),在各组面试结束后,将学生签到表记录本、视频资料、成绩汇总表等资料交学位点秘书处

3. 张希望刘璐龙才成蒋露、戴劲负责场引导钟纯洁负责候场秩序维持;刘云、田科现场协调。

六、录取办法

1.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拟录取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5月16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学院联系方式:0731-582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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