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湘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5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葛飞

副组长:刘国华、刘云

成员:张俊丰、冯波、汪形艳许银、李峰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博士生导师组成(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可能会略有变动,最终以现场成员为准)。

三、复试分数线

2020年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英语成绩

专业成绩

50

60

为了发挥各学院、学位点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对于初试英语成绩在学校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的考生,经导师及学位点同意,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审核后参加破格复试。

2020年我博士招生计划7个(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外语笔试时间:20206301520-1550

地点:环保楼305

综合面试时间:20206301600-1630

地点:环保楼203

2 考生复试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试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等。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4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

  名: 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 4300 1510 2630 5000 0286

开户银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

3、复试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外语笔试

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内容包括:

a. 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学生PPT讲解15分钟,对现有课题研究方向及成果、攻读博士设想及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进行展示。

b. 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五、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最后加权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 (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a=0.5。

2、要求

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导师的确定

院系招生导师以2020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每个导师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

七、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

3、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不得参与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6、监督电话: 监察专员办:0731-58298628    研招办:0731-58292051   环资院招生办:0731-58292106

九、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湘潭大学环境与学院学院

2020年6月30日 

普通考生复试名单公示

考生编号

姓名

拟报博导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105300100110413

刘宸瑞

刘云

58

90

92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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